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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1 10:33:36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投资评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雇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4月20日)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参考我区股级公务员的薪酬标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如应聘人员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40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以及具体负责的相关项目资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6年4月20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附件2)或《江门市新会区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料发至审计局邮箱:fyfmty@126.com或财政局邮箱:xhczjrsg@163.com。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3.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发送的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应聘人员。
4.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计划于5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将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另行公布。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招聘人数:应聘人数)为1:2,如达不到比例,将取消该岗位的考试。
2.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并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布。
(二)体检工作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雇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招聘单位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拟雇用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列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以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新会区机关雇员。经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示。
十、试用及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雇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雇用人员的;
(三)拟雇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雇用的;
(四)拟雇人员放弃雇用的。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自行提出意见,书面报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雇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三、联系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0750-6363196,江门市新会区投资评审中心0750-666616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3923,0750-6390186。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63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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